扬州公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招租公告-扬子江北路铁路泵站附属用房

发布时间:2016-11-09

一、招租概况

1、招租内容:空屋租赁经营

2、招租地点:扬子江北路铁路泵站附属用房(面积约30+40㎡)

3、租赁期限:二年

二、租赁要求

1、房屋用途:承租方需明确房屋租赁用途,不得从事餐饮业、娱乐服务等易影响民众正常生活及周边环境的经营。在签订租赁协议后,未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该场地的用途,承租期间不得转租或分租。

2、租金支付:租金按年支付,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二年租金递增5%,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承租人在签订承租合同前,须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

三、租赁对象

单位法人或个人均可参加招租报价。

四、租赁金额

本次招租最低限价为1.6万元/年。

五、报名需带资料和注意事项

1、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验证后予以退还]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起止日期: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5日(工作日)。

3、联系人:胡骏凯,联系电话:0514-82051399。

2016年11月8日

附:门面房招租报名表.doc

门面房招租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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