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三湾湿地生态中心文化底蕴,提升扬州的城市品位,展示独具特色的三湾文化魅力,拟在三湾湿地生态中心东入口处设计部分雕塑,特对外公开招标设计方案,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湾湿地生态中心东入口雕塑
二、项目地点:规划中的大学南路(南延)(附图)
三、设计内容:三湾湿地生态中心东入口雕塑,以诗韵三湾为主题,突出展现扬州历代文人墨客诗韵悠远的文化意境和三湾优美的生态环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持有合格有效的“中国美术家协会”或“中国雕塑学会”颁发的会员证书的从事雕塑工作的个人及企业;或者从事雕塑专业教学、研究的机构以及学术团体。
五、方案设计要求
1、创作设计目标及相关技术参数
(1)第一件雕塑艺术造型位于预留占地面积为长方形处(见附图一1),设计能体现三湾文化的雕塑作品。第二件作品(见附图一2)在预留位置设置一组雕塑,能充分体现扬州深厚的历史文化元素的组雕。
(2)材质要求
雕塑艺术造型材质为不锈钢、钢板、铜或石质材料等硬质材料,且易于维护。
2、提倡创新设计。雕塑造型方案在形式、表现手法和技法不限,但设计内容要健康向上、突出主题、形象优美,要充分体现设计理念的创新性、构思上的艺术性、定位上的标志性、造型上的唯一性。外型色彩与三湾湿地周边环境的和谐相融,材料选用的经济耐用性和制作上的可操作性,使作品整体效果达到令人振奋的艺术效果。
3、雕塑设计方案每件作品作者应提供详细清晰的雕塑设计效果图,不同角度的表现图不少于三幅,能够完整体现设计方案的意图和艺术效果。
4、所有设计方案要做到结构、比例准确,形神兼备,由甲方审稿后制作。
(1)创作设计人员所提交的设计方案包括:
①文化背景分析;
②创意设计说明书;
③作品和相关环境总平面图(按比例绘制);
④多角度效果图;
⑤方案投资预算表。
(2)创作设计人员要同时提交设计作品所包括内容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不低于A3格式,注明标准比例;电子版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统一为图片JPG格式,文字说明部分采用word格式。
5、创作设计人员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对其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严禁抄袭、舞弊行为,且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如有发现,立即取消设计资格;由此造成的任何纠份、法律责任及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全额承担。
6、作品中标后,招标人三湾公司依法保护中标人的设计版权,在确认作品作者拥有著作权、署名权、发表权基础上,招标人对此作品实体拥有所有权,有权使用、印刷、展览及出版此类文件。中标人不得将此著作权转让给除招标人以外的第三方。
7、设计人员提交的设计作品无论投标中否,招标单位均不予退还,请创作设计人员自行备份保留。
8、每家设计创作人可提供多个设计方案。
9、本次招标所有相关的一切活动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10、扬州三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本次招标具有最终解释权。
11、凡参加本次扬州三湾湿地生态中心招投标活动者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此要求,无须书面或以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六、报名及投标相关事宜
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递送时间:2016年7月25 日9时-—8月8日 14 时。
报名时提供“中国美术家协会”或“中国雕塑学会”颁发的会员证书原件,且证书合格有效。
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递送地址:扬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扬州史可法路58—21号鸿福家园旁)。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价函(附明细);以报价结合方案中标
(2)单位报名: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创作设计人员身份证,单位简介,并附上首席设计师的个人简历、比较有影响力的作品,首席设计师及该设计团队成员创作的作品已建成作品的实景照片或效果图。
个人报名:创作设计人员身份证,个人简介,创作的作品已建成作品的实景照片或效果图。
(3)本公告设计作品要求(五-4)所有内容。
(4)所有投标文件须密封,投标封袋上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如若个人报名须加盖个人印鉴密封。
七、评标
本次招标实行综合评分法,由招标单位依法组织成立不少于3人的造型专家及2名扬州学者的评审小组,对投标设计作品进行评审。最后由评审专家组评审确定选用的设计作品。
八、项目现场踏勘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项目现场,由创作设计人员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收集三湾运河文化设计方案所需的第一手资料。
2、设计人员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九、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扬州三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扬州史可法路58—21号鸿福家园旁)
2、电话:0514—82085900
3、联系人:刘准(扬州三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附图一

一、项目名称:三湾湿地生态中心东入口雕塑
二、项目地点:规划中的大学南路(南延)(附图)
三、设计内容:三湾湿地生态中心东入口雕塑,以诗韵三湾为主题,突出展现扬州历代文人墨客诗韵悠远的文化意境和三湾优美的生态环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持有合格有效的“中国美术家协会”或“中国雕塑学会”颁发的会员证书的从事雕塑工作的个人及企业;或者从事雕塑专业教学、研究的机构以及学术团体。
五、方案设计要求
1、创作设计目标及相关技术参数
(1)第一件雕塑艺术造型位于预留占地面积为长方形处(见附图一1),设计能体现三湾文化的雕塑作品。第二件作品(见附图一2)在预留位置设置一组雕塑,能充分体现扬州深厚的历史文化元素的组雕。
(2)材质要求
雕塑艺术造型材质为不锈钢、钢板、铜或石质材料等硬质材料,且易于维护。
2、提倡创新设计。雕塑造型方案在形式、表现手法和技法不限,但设计内容要健康向上、突出主题、形象优美,要充分体现设计理念的创新性、构思上的艺术性、定位上的标志性、造型上的唯一性。外型色彩与三湾湿地周边环境的和谐相融,材料选用的经济耐用性和制作上的可操作性,使作品整体效果达到令人振奋的艺术效果。
3、雕塑设计方案每件作品作者应提供详细清晰的雕塑设计效果图,不同角度的表现图不少于三幅,能够完整体现设计方案的意图和艺术效果。
4、所有设计方案要做到结构、比例准确,形神兼备,由甲方审稿后制作。
(1)创作设计人员所提交的设计方案包括:
①文化背景分析;
②创意设计说明书;
③作品和相关环境总平面图(按比例绘制);
④多角度效果图;
⑤方案投资预算表。
(2)创作设计人员要同时提交设计作品所包括内容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不低于A3格式,注明标准比例;电子版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统一为图片JPG格式,文字说明部分采用word格式。
5、创作设计人员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对其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严禁抄袭、舞弊行为,且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如有发现,立即取消设计资格;由此造成的任何纠份、法律责任及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全额承担。
6、作品中标后,招标人三湾公司依法保护中标人的设计版权,在确认作品作者拥有著作权、署名权、发表权基础上,招标人对此作品实体拥有所有权,有权使用、印刷、展览及出版此类文件。中标人不得将此著作权转让给除招标人以外的第三方。
7、设计人员提交的设计作品无论投标中否,招标单位均不予退还,请创作设计人员自行备份保留。
8、每家设计创作人可提供多个设计方案。
9、本次招标所有相关的一切活动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10、扬州三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本次招标具有最终解释权。
11、凡参加本次扬州三湾湿地生态中心招投标活动者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此要求,无须书面或以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六、报名及投标相关事宜
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递送时间:2016年7月25 日9时-—8月8日 14 时。
报名时提供“中国美术家协会”或“中国雕塑学会”颁发的会员证书原件,且证书合格有效。
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递送地址:扬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扬州史可法路58—21号鸿福家园旁)。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价函(附明细);以报价结合方案中标
(2)单位报名: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创作设计人员身份证,单位简介,并附上首席设计师的个人简历、比较有影响力的作品,首席设计师及该设计团队成员创作的作品已建成作品的实景照片或效果图。
个人报名:创作设计人员身份证,个人简介,创作的作品已建成作品的实景照片或效果图。
(3)本公告设计作品要求(五-4)所有内容。
(4)所有投标文件须密封,投标封袋上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如若个人报名须加盖个人印鉴密封。
七、评标
本次招标实行综合评分法,由招标单位依法组织成立不少于3人的造型专家及2名扬州学者的评审小组,对投标设计作品进行评审。最后由评审专家组评审确定选用的设计作品。
八、项目现场踏勘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项目现场,由创作设计人员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收集三湾运河文化设计方案所需的第一手资料。
2、设计人员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九、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扬州三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扬州史可法路58—21号鸿福家园旁)
2、电话:0514—82085900
3、联系人:刘准(扬州三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附图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