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城建园林景观有限公司
景观施工单位
招标文件
投标须知
招标人 | ||||||
项目名称 | 三湾湿地保护及开发利用一期工程景观部分 | |||||
施工工期 | 暂定2015.6.26-2015.12.23(18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甲方的通知为准,如果因建设方要求合同工期提前或滞后,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 |||||
招标范围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创优要求 | 不要求创文明工地 |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市政三级或园林景观三级及以上资质 | |||||
质量、安全、工期保证金 | 中标价的10% |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1份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7月9日下午17时00分前 | |||||
投标文件递交 | 地址 | 扬州市史可法路58-21号 | 地点 | 三楼审计部 | ||
投标报价方式 | 1、根据甲方提供的清单让利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已扣除。 2、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近两年景观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或扫描件。 | |||||
标书装订 及密封要求 | 1、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 2、投标人资格文件原件或扫描件(需密封)。 | |||||
评标办法 | 综合投标报价法(即:根据清单让利报价,结合让利幅度、业绩、施工方案、项目经理技术能力、售后服务等综合评定中标单位) 报价【总分60分】:基准价(最低报价)得分60分,其他得分=(基准价/报价)*60*100% 业绩【总分15分】:2012年至今有100万以上(含100万)市政景观工程业绩,提供合同的每增加一项得2分;若有100万以上(含100万)公园景观工程业绩,提供合同的每增加一项得3分。 施工方案及项目经理技术能力【总分15分】:项目经理携本项目施工方案进行面试。施工方案可操作性5分;项目经理技术能力10分; 售后服务【总分10分】:售后服务计划完备得2分;在扬州有常驻办事机构得1分;有专业售后服务队伍得2分;竣工验收后质保期二年得2分,每延长一年得1分(满分3分)。 | |||||
联系方式 | 有意向投标且需要详细资料(工程量清单、图纸)的单位请联系: 地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8-21号 电话:87915927/18051063061 联系人:王璐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
附件 | 1、 三湾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一期工施工图(河东南北段,北段以剪影桥向北为界,南段以凌波桥向南为界) 2、 三湾湿地保护与开发里用一期工程控制价(含分部分项10%的暂列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