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杭融园消防检测服务单位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5-07-08

京杭融园消防检测服务单位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一、项目名称:

京杭融园消防检测服务单位招标

三、项目概况:
1、招标人:扬州市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2、项目地点:京杭融园

3、中标方的工作内容为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消防检测项目。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述:

京杭融园位于江广融合地区核心区范围内,现京杭融园土建工程已经接近收尾,安装工程正在进行,消防设施安装完成后,消防系统验收前需对消防系统进行检测,建筑面积共计181672平方米。

2、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为京杭融园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检测范围: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和系统功能(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本项目范围内需检测的全部内容;

检测项目及内容:

1)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2)      消火栓给水系统;

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      防排烟系统;

5)      防火分隔设施;

6)      火灾应急着急疏散指示标志;

7)      属于本工程范围内需消防检测的全部内容。

检测要求:

1)协助消防主管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协助办理消防主管部门消防申报资料符合性审查,协助办理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2) 在消防报告未出具的情况下协助我司申报京杭融园消防验收相关的各项手续;

3) 协助我司办理消防产品送样抽检工作,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确保手续最简化。

4)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出具消防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确保京杭融园通过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

四、对投标人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企业近5年具有两项类似工程的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建筑面积在18万平米及以上的公用建筑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江苏省消防检测中介服务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5、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6、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单位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7、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8、具有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颁发的《江苏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9、具有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五、废标条款

投标人应按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1.未按本部分的要求(密封、签署、盖章)提供投标文件的;

2.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

3.公开唱价后,投标人撤回报价、退出谈判的;

4.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的;

5.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6.成交投标人不按规定的要求签订合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9.投标单位须将营业执照、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带来由招标单位查验。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的编制

六、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附件一)

(2)报价一览表(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三)

(4)服务承诺(附件四)

(5)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

(6)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和信誉资料

(7)其他相关的资料(检测人员组成及相关证书、检测仪器情况等)(8)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资格证等复印件;

(9)专业工程师的职称证、资格证、注册执业证书等复印件;

(10) 主要检测设备仪器表;

(11)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七、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投标单位须将投标文件密封加盖公章。

第三部分  评标原则

八、报价说明:

1、报价方式:一次性包干报价

2、本次报价最高限价:2.0元/平方米

九、评标方法:

1、本次评标工作由招标人组织进行,本次评标活动由招标人负责组织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活动。

2、评标、定标办法按现行有关文件的规定,采用最低价法进行。即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最低价相同进行二次报价。

第三部分  其他注意事项

十、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或服务合同,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后即生效。

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十一、其他:

1、勘察现场时间:地点:京杭融园。投标人应自行到现场踏勘。

2、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2015年07月 09日前向我们提出,我们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解答。

3、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编制标书,并按招标日程安排参加各项活动,否则将以自动弃权处理。

4、付款方式:在出具检测报告且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取得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格报告后10工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5、开标时间:2015年07月10日上午09:30

6、开标地点:扬州市城建置业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7、招标参加人员:扬州市城建置业有限公司评标小组成员。

十二、报名要求及相关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1、报名资料提交及相关文件获取地点:史可法路58-21号扬州市城建置业有限公司三楼审计监察部;

2、报名及获取相关文件时间:2015年07月 09日前;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07月09 日下午6:00前;

4、报名联系人:罗志华     电话:0514-8791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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