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计划在扬州市古运河三湾段(东至规划大学南路,南至新328国道,西至规划经八路,北至开发路。占地约为920亩)建设“古运河三湾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一期工程”,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征地、拆迁、景观小品、道路广场、绿化、水体、桥梁、商业建筑及配套等。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古运河三湾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一期工程
项目投资:总投资344447.8万元
建设地点:扬州市古运河三湾段(东至规划大学南路,南至新328国道,西至规划经八路,北至开发路。占地约为920亩)
建设单位:扬州三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准
联系电话:0514-82121700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单位名称: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中路10号国贸中心A座13楼
单位负责人:许榕
项目负责人:周奎恩
联系方式:0518-85783021 传真:0518-8552802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项目本次公告→规模、选址的法规相符性分析→施工、运营期采取施工方式及采用设备先进性评价→污染因素排查、治污效果评估及排放量核算→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对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公众参与→补充修改完善→上报技术评审→补充修改完善→上报政府审批
四、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治项目环保污染的意见及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部门提出。
六、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扬州三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