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三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古运河三湾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一期工程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

发布时间:2015-06-25

我公司计划在扬州市古运河三湾段(东至规划大学南路,南至新328国道,西至规划经八路,北至开发路。占地约为920亩)建设“古运河三湾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一期工程”,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征地、拆迁、景观小品、道路广场、绿化、水体、桥梁、商业建筑及配套等。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古运河三湾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一期工程

项目投资:总投资344447.8万元

建设地点:扬州市古运河三湾段(东至规划大学南路,南至新328国道,西至规划经八路,北至开发路。占地约为920亩)

建设单位:扬州三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准

联系电话:0514-82121700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单位名称: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中路10号国贸中心A座13楼

单位负责人:许榕

项目负责人:周奎恩

联系方式:0518-85783021  传真:0518-8552802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项目本次公告→规模、选址的法规相符性分析→施工、运营期采取施工方式及采用设备先进性评价→污染因素排查、治污效果评估及排放量核算→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对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公众参与→补充修改完善→上报技术评审→补充修改完善→上报政府审批

四、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治项目环保污染的意见及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部门提出。

六、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扬州三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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